法宜温固为主,如附子理中汤,理脾涤饮之类。载水气以交于心,而心脏凉。
病之当服,附子、大黄、砒霜,皆是至宝。[2]衰原本作"衰",据文义改。
混元破体,水火即在此区分。此是真阳衰极,阳气不充,君令不行,阴气旺甚,阻滞经脉,宜大剂回阳,阳旺阴消,正气复充,君令复行,其病自己。
予常见卒倒昏迷,口眼㖞斜,或身软弱,或周身抽掣。若真阴虚者,其人元气虚极,不能化生阴液,多系久病,方能致此,十中罕有一生。
多起于大病、久病,或吐泻,或过于克伐,伤于一元。所谓火旺者,火急风生,直步广肠,肛头顺势脱出,亦当升阳散火,桃花汤可用。
或曰是脾也,古人配之中央。此宜吐之,吐之则利止。